足球在雾中迷失

由于大雾对能见度的影响,球场上常常会出现一些有趣的事。

2001年11月,欧洲冠军杯如火如荼地进行着,德甲领头羊勒沃库森队前往意大利都灵挑战尤文图斯队,这无疑是一场针尖对麦芒的比赛。可比赛当日,大雾弥漫,能见度极差,考虑到电视转播等因素,欧足联决定,推迟比赛。过几天再战时,大雾又“相约而来”,比赛不得不再次择日而战。等到比赛时,水土不服,加上车马劳顿,勒沃库森队在场上犹如梦游,0∶4惨遭屠戮。德国媒体评论:勒沃库森在雾中迷失了自己。

2001年12月9日,意甲联赛进入第14轮,皮亚琴察队主场迎战博洛尼亚队。这本是场应该推迟的比赛,因为大雾笼罩着体育场,水平有效能见度不过十几米。偏偏主裁判来自都灵(该城市常年多雾,亦有“雾都”之称),比较习惯于雾天执法,他一再声称能从一边球门看到另一边球门,于是比赛还是准时开始了。双方球员踢得还是比较精彩的,但到场的7000多名球迷看到的却是一团迷雾,他们是借助于体育场的高音喇叭,“听”完了整场比赛。《罗马体育邮报》介绍这场比赛的标题是:“有谁看到这场比赛了?”。

大雾似乎与皮亚琴察队有缘,早在1996k1997意甲联赛第16轮时,皮亚琴察队作客乌迪内时,也是浓雾降临足球场。不过,那场比赛的主裁判为了使球迷和球员在茫茫白雾中能看清足球,特意使用了粉红色球。没料,球迷满意了,主队球员却提出抗议,说粉红色的足球和皮亚琴察队的球衣颜色很相近,影响自己的视觉。主裁判只好中途将球又换成普通的黑白相间的颜色。这以后,雾越来越大,终使看台上的球迷无法看清足球。经过裁判和双方队员的共同协商,足球又换为粉红色。这场比赛,用球换了两次,进球却一个没有,双方0∶0互交白卷。

1999年7月7日,在美洲杯B组最后一轮巴西队与智利队的比赛中,巴西队凭借着罗纳尔多上半场35分钟的一粒点球,一直领先。比赛进行到下半场33分钟,场上突然起了大雾,而且越来越浓,又过了7分钟,能见度竟然不够5米,值场官员和主裁,只好和比赛双方协商,宣布终止比赛,结果维持1∶0。智利队虽然是负方,但考虑到巴西队实力较强,而自己小组已经出线,便没有提出异议。

1945年在一场由英格兰阿森纳队与苏联迪纳摩队的比赛中,浓雾弥漫,队员出场时竟辨不清球门的方向。比赛中,阿队前锋德鲁利因为攻击守门员而被罚下场。可时隔数分钟,德鲁利就利用大雾作掩护,偷偷跑进场内继续比赛。直到全场结束,裁判和对方球员还都蒙在鼓里。

1987年6月19日在广东梅县体育场,辽宁队和青海队正在进行全运会足球比赛。下半场十分钟左右,辽宁队前锋接到同伴的高吊球,一记冲顶,球呈抛物线状飞进大门。进了进了,在球迷的呐喊声中,主裁判吹响了辽宁队得分的哨子。可一瞬间,奇迹发生了:球飞落在网外。检查球网,又毫无破损的迹象。无奈,裁判只得改判球未进。赛后,裁判对新闻记者说,只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释,那就是天气原因:比赛是在时阴时雨的条件下进行的,雾气始终弥漫着赛场,雾滴浓度的水平分布不均很可能使人对飞逝的足球产生类似“海市蜃楼”的错觉。以为球进了网,实际上并没进。应该说,裁判的解释是有科学道理。

1988年1月9日下午5时,欧洲冠军杯进行第三轮第二回合比赛。由大名鼎鼎的意大利AC米兰队迎战前南斯拉夫红星队。AC米兰队只有获胜才能进入下一轮。可红星队在下半场12分钟首次破门,此时AC米兰队已有两人被红牌罚下场,红星队几乎稳操胜券。然而就在这时,场上漫起大雾,而且越来越浓,渐渐伸手不见五指。裁判决定暂停15分钟。谁知15分钟后,雾还是越来越重。裁判只得与欧洲足联代表共同决定,比赛改在翌日下午重新进行,当天的57分钟成绩无效。结果第二天AC米兰队以一个点球击败了红星队。后又过关斩将,取得冠军。试想,如果没有那场突来的浓雾,冠军会是AC米兰队吗? (来源于2001年12月31日《中国气象报》 作者:霍寿喜)